|
第一条:付款和交货方式
1. 交货时间:款到即发货。
2. 交货地点:在乙方交货前,由甲方提供具体的交货地点以及收货人。
3. 交货方式:乙方采用双方约定方式送达。
第二条:质量标准以及验收约定
质量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标准,按原厂商标准执行。
验收约定:
1) 甲方收货人员必须注意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果运送货物的外包装有问题,收货人员必须在“货运公司运输单据”上注明“外包装物破损”字样,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可拒绝收货。
2) 自乙方交货日起 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及外观进行验收并向卖方提供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3) 自乙方交货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未进行验收或卖方未收到书面异议的,视为产品通过验收合格。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应如约支付货款。
乙方应如约交货并承诺保修期按照原厂商标准:全部到货产品一年免费保修(送修),但人为损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除外;消耗品除外,消耗品包括:打印头,传动皮带。其中打印头提供一年或10万次质保,以单项指标先到为准。
第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向原告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条:不可抗力
由于发生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按约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一周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及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协商合同的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
|